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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流程

申请书 时间: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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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登记机构根据登记薄上记载的登记事项,缮写并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最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流程

哪些不动产需要统一登记?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所有不动产都要统一到一个部门登记。不动产登记对象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农民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主要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否继续有效,是否需要更换?

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对启用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房屋、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登记薄、卡、表、册、证继续有效,比如:《集体土地所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薄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薄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否在今年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农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按照农业部有关规定办理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渡期后,改由国土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昆明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按照昆明市委机构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职责,统一交由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即将市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管理职责整合,统一交由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管理职责整合,统一交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承担;其余9个县区辖区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管理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各县区国土资源局承担。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设立昆明市不动产登记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分局分别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其余9个县区分别国土部门内设或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管理科(局)”的牌子,负责本辖区内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为了方便和服务群众,登记窗口将在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后,依据实际情况,尽可能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限。

申请登记当事人哪些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当事人违反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房、地是否可以单独登记?

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建造房屋的,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有建构筑的宗地,必须是土地、房屋都经过依法审批后,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信息可以随意查询吗?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哪些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是申请登记的事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或正在争议中;

三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了规定期限;

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中哪些登记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如何查询土地是否被查封、抵押等情况?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及《昆明市国土资源档案资料查询办法》(昆国土资办[2012]28号)规定,查询时,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他项权利的,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

二、公开查询土地登记结果信息,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抵押登记未经土地权利人同意不提供查询。

三、关于土地查封情况,需提供公、检、法、等部门的介绍信及协助查询函后昆明国土资源局方可提供查询。

土地的原始档案资料缺失,办不了土地证怎么办?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及《昆明市国土资源档案资料查询办法》(昆国土资办[2012]28号)规定,查询时,土地权利人应当提交其权利凭证;其他单位或个人查询他项权利的,应当提交土地权利人同意查询的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

二、公开查询土地登记结果信息,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抵押登记未经土地权利人同意不提供查询。

三、关于土地查封情况,需提供公、检、法、等部门的介绍信及协助查询函后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方可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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