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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保证书 时间:202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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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20年工作规划》,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内部监督和制约,保证部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促进全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省局要求和市局《关于全面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于加强下一步内部控制工作计划范文

按照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分解权力,明晰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督制约,力争到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探索有效控制权力运行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以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廉政风险点排查为基础,以强化对权力的实时监控为核心,以制度执行问责为手段的部门内控机制,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更加透明、规范和高效,最终实现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冯学勇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加强对内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领导。下设办公室,地址在监察室,由杨永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常乾任副主任,张侃、陈厚银、杨寿春、翟文汇、陈宏、张敏、徐家维、张皖春、张卫、涂德贤、徐福永为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要求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 县局将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权力事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能、职责及事项,使全体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权力行使的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按照分权制衡的要求,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按照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确保机构设置、职务分工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各级国税机关要编制“内部岗责手册”,使全体人员掌握内部机构设置、权力事项、岗位职责等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优化运行程序,明确控制节点,制定作业标准,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一是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通过程序控制,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优化流程中,要坚持制权与增效相结合,尽可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二是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在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形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

(三)科学实施风险管理。要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入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或增强廉政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查找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分析、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管用。

(四)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有关政务公开的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和部门职责。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平台,把部门权力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等内容向内部和社会公布,让权力以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五)切实落实各级责任。一是明确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国税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管辖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直接负责。二是强化部门责任。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的内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在做好自身内控建设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业务条线内控机制建设的筹划和指导。三是落实岗位责任,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的职责事项、工作规程、考核标准、过错责任等,把内控的要求和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岗位。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实施步骤

一是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广泛宣传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梳理权力事项,自我查找风险,增强广大干部参与内控机制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各个部门和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中增强内控理念,营造一种人人自觉执行内控规范的工作氛围。

二是组织实施。2017年4月上旬前,完成查找风险点工作,对本单位部门权力事项的清理工作,列出权力清单,编制内部岗责手册;4月底前完成制定防控措施,规范业务流程工作,完成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等工作;2017年底前建立起以“三道防线”(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四个环节”(计划、执行、考核、修正)为主要内容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内控机制建设进度,并按月向市局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检查验收。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和阶段性总结,适时召开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并向市局上报总结报告。检查验收工作应于2017年底完成。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是全县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领导小组要统筹设计和推进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每一位机关工作人员要共同参与,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把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工作目标,强化落实措施,做到工作环环相扣,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综合运用分权制衡、流程制约、风险管理等内控方法,在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权力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围绕关键风险点规范权利运行程序,并针对具体权力事项采取有效的补充措施,以切实保证内部控制效果。

(三)健全内控制度。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的基本规范、操作规范和评价规范。基本规范要规定部门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基本要素、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和总体要求;操作规范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权力事项和业务特点,对每个权力事项的主要内容与行使依据、流程控制与编制流程图、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进行整体设计;评价规范要明确评价的原则和组织实施、评价的内容与标准、评价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缺陷认定和评价报告等。在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力求做到针对一个权力事项,建立一项流程,规范一套制度,将每项具体制度内化成工作依据。

(四)严格监督检查。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部门真抓实干,防止任务不落实、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一是按责任制的要求,对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确定每个项目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要求和时限,实行目标管理。二是采取定期督查、综合考核、适时点评等办法,加大落实的力度,切实提高内控机制的遵从度和落实度。三是对内控机制建设推进不力、故意遗漏权力事项、风险点查控不到位、规避内控机制实行“体外循环”等行为的部门,应严格问责,确保部门权力事项应控尽控,保证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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