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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精选5篇)

责任书 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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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是指一种向上级领导机关和企业全体职工表明自己在任期内的责任和本企业(或本部门)所要达到目标的一种文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文(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1

  为貫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学校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学校各部门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监督教育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职教事业,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重点,让党员干部明规知纪、遵规守纪。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讲政治,带头遵纪守法,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发挥示范作用。

  三、加强廉洁自律,做好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教育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廉洁从教,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对重要岗位落实责任清单,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纪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严防违反廉洁自律现象的发生。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和韧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以党的作风持续向好带动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

  五、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宣传教育预防

  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班级、进课堂工作,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廉洁从教浓厚氛围。

  六、扎实推进以案促改,落实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省委和省纪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以促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选好典型案例,做好对照检查,确促议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作风建设,培育良好师德师风

  注重部门人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培育良好教风、学风,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坚定职业理想信念,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培育良好生活作风,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到讲操守,重品行。

  八、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中国梦教育,融入到教育教学和课外实践之中,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价值取向,自觉为人师表。

  九、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对疏于教育管理、责任制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致出现违纪违法、不正之风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部门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凡受到责任追究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能评先评优,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XXX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全面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主要领导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签订此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工作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调查研究,定期听取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制度。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班子成员,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各自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四)认真组织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办事项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扎实开展“四群”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按职责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参与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

  (二)与分管科室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与分管科室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研究制定防范措施,避免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督促分管科室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相关规定。

  四、科室负责人对所在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责任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云南省安全监管系统“九不准”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

  (三)加强对所在科室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做到廉洁自律,一身正气。

  (四)认真对待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热情周到,切实关心、帮助、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

  (五)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依法办事,特别是行政许可,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正确行使权利。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局党组保存,一份由领导干部个人保存。

  局党组书记、局长签名: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签名:

  二○XX年三月三十日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3

  一、党委成员责任内容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2、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承担的面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始终把行风建设作为分管部门和单位一项重大内容抓紧抓好,始终把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对党委成员、分管部门及单位的党政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监督,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4、认真抓好责任范围内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分管的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提出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5、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6、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党委自身廉洁公开承诺,带头做到并在职责范围内教育、管束党员干部做到: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3-55付凭证;不“跑官要官”;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不参与赌博;不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7、每年定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1、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由于教育、管理失职、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责任。

  3、对其他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4

  为切实抓好20XX年度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第一条认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省市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借培训和学习考察之名利用公款游山玩水。

  第三条加强廉洁自律。

  (1)严禁违法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4)严禁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四条严格执行《合肥地税八条禁令》、《肥西地税五项禁令》和市局下发的《严肃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严禁在中介机构兼职取酬、强制税务代理。严肃查处和纠正在税收执法关键环节损害纳税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严禁向纳税人乱摊派、拉赞助、推销商品、违规强行指定税控器具品牌产品和“吃、拿、卡、要、报、赊、欠”等不正之风。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茶楼、棋牌室、歌舞厅、浴场、酒店、会所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时间私自到社会公共场所进行游泳、打球、美容美体、钓鱼等休闲活动。

  第五条切实加强对行使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依法、公正公平、及时有效便民办理个体税收管理、税额核定、减免税审批、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税收执法重点工作。

  第六条严格落实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第七条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全面掌握其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相互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第八条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汇报。严禁参与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活动。

  第九条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法(试行)》,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积极向纳税人述勤述廉,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

  第十一条深入开展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政勤政教育。积极参加支部学习,积极参加廉政文化活动。

  二、责任目标考核

  分局将对照本《责任书》规定内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分局长与全体税务人员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分局长(签字):日期:

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5

  为进一步加强XX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完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时限

  2019年5月至2020年5月

  二、责任范围

  1、局主要领导对全县自然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2、各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分管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三、责任内容

  1、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2、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教育部门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衷心拥护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主动看齐核心。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拟定工作要点,抓好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加大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力度;党组每半年召开两次以上廉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状况及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及时制定党风廉政整改措施或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局党组及当地政府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开展工作,按季度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落实领导之责、谋划之责、监督之责、问责之责。主要领导必须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尽到教育之责、推动之责、监督之责、检查之责。纪检监察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督促党组和班子履职尽责,切实加大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力度。

  5、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的落实,紧抓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域、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发生的“四风”突出问题及“隐形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与“不严不实”,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用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依托国土资源局域网站,加强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制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7、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及反腐败工作精神,锁定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核心,推进完善部门惩防体系布局,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列出负面清单、划定行为底线,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8、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签字背书”等制度,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查”;持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强化社会各界对国土资源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程序化、标准化、公开化,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智慧党建“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9、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所管辖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或组织调查处理;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坚持抓早抓小抓长,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知边界、明底线。

  10、从严贯彻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把好进口关,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继续以开展项目攻坚年、项目廉政档案为抓手,从源头上构筑工程领域“防火墙”,着力解决好自然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建立健全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及时纠正自然资源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执行好“一案双查双追究”,注重查处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征地拆迁、土地整理、地灾治理、矿山复绿中弄虚作假,贪污贿赂行为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严查自然资源领域脱贫攻坚中的各类腐败行为;查办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行为。

  四、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及职责范围内对不正之风未予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不作为、慢作为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致使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5、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6、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7、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8、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双方各执一份。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

  签 字:         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donglinxiaofang.com/xiezuo/175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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