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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资讯 时间: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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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重要组织纪律。那么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以下是www.xiandaiyuwen.com小编收集整理的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精选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一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精神状态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是学习不够刻苦。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平时坚持得好一些,工作多、任务重的时候做得不好,学习也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

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说自己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顺利时热情就高,遇到矛盾时热情有所下降;心情舒畅时热情比较高,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

(二)素质能力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方面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不够强。坦白讲,自己对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是有危机感的,也下不不少功夫,日常工作也注意从书本、从他人和首长、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长才干。但因为恒心毅力不够,深钻细研劲头时冷时热,凭经验抓工作,导致素质能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从整体情况看,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与别人比,感到差距还不小。

另一方面基础不够牢实。对理论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事后感到有所缺憾。虽然大多数时候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对分管以外想得多,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有时感觉建议虽对上了路,但操作性还不太强。

(三)工作方法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对分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感觉还很不够,运筹谋划工作上,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

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自己平时有所思考,但往往思考多,自觉运用指导实践少了一些。有时局限于某地某时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任务来得急时,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还缺乏精准性,个别时候有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二、工作中应坚持的几点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即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工作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总之“两学一做”贵在坚持。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坚持做一名合格党员。通过"两学一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献智慧、出实力、展形象。

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二

纪律是维护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的有力武器,规矩是增强党员干部组织观念的有效手段。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

一、守纪律讲规矩必须遵循组织程序

“非规矩不能定方圆,非准绳不能正曲直。”守纪律讲规矩,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遵循组织程序。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这既是对每一个党员的政治要求,也是确保全党集中统一的“硬规定”,还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上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

(一)树立程序意识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意识树立了,行动才果断。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更加注重程序公正。因此,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真正做到懂程序、讲程序,按程序办事。

(二)严格程序规范

程序规范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明纪律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经过多年的探索,我们党逐步建立起以党章为核心、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议事决策、干部任用、组织管理、党内监督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规范,有力推动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这些程序规范既是严肃的纪律要求,也是推动各项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从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干群矛盾和群体性事件来看,不少是由于程序不规范、工作不透明、办事不公开导致的。有些党员干部程序意识淡薄,遇到问题怕麻烦、图简单,热衷于“短平快”,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该向上级报告的搞“瞒天过海”,该走组织程序的搞“化整为零”,该让群众知道的搞“暗箱操作”,这是十分有害的,必须坚决克服这样的问题,严格遵守程序规范。

二、守纪律讲规矩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这样的严格要求,有着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一)正确对待个人和组织的关系

组织的培养是一个人成长进步的重要依托。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固然有个人奋斗的因素起作用,但是没有组织的关心培养,个人进步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每一名党员干部与组织都是树叶与大树、水滴与江河的关系,树叶只有在大树之上,才能焕发生机,水滴  只有融入江河,才不会蒸发。我们应该抱着一颗感恩组织的心干好工作,不要问组织能给我什么,而要多考虑自己能为组织干些什么,回报组织的培养。

(二)从心灵深处认同组织决定

当前在领导干部队伍中,的确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对组织决定不服从,或者不完全服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面服从。有的领导干部当面说一套,背后做另一套,表里不一。二是部分服从。对己有利的就服从,没利的不用谈,典型的选择性服从。三是暂时服从。迫于当前形势压力,采取等待、观望的态度。四是随众服从。因为大家都服从了,如果我不服从,我就变成孤家寡人,所以只好随众了。这几种现象都严重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领导干部要树立组织意识,自觉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同组织的决定,主动地把自己的思想统一到党组织的决定上来。可以说,能否做到这点,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领导干部要时时心中有组织,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

(三)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

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这是党员个人服从组织的最集中体现。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按组织程序反映,但是在组织没有改变决定前,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延缓、消极抵制决议的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决定时,一是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要抓实,再抓实。二是要有敢于担当的革命精神。当前,我国正值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唯有具有“舍我其谁”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方能涉险扬帆。习近平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这些重要论述,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三

八大党章规定,“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前给予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上下级组织互相沟通、充分交流,保证了决议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决议后下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保证了上级组织决议的权威。随后历届党代会通过的党章,继续强调这一组织纪律,并对其加以丰富和发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精神状态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是学习不够刻苦。学习的自觉性还不十分强,忙于事务性工作多,静下心来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少,平时坚持得好一些,工作多、任务重的时候做得不好,学习也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时结合不够紧密,韧性钻劲不足,有浅尝辄止和半途而废的现象。

二是高标准的意识还不强。应该说自己对待工作是认真负责的,在工作任务繁重、头绪多的情况下,有时有满足于过得去、还行的现象。顺利时热情就高,遇到矛盾时热情有所下降;心情舒畅时热情比较高,遇有不顺心的事时工作热情或多或少受到一点影响。

(二)素质能力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一方面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不够强。坦白讲,自己对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是有危机感的,也下不不少功夫,日常工作也注意从书本、从他人和首长、工作实践中汲取营养,增长才干。但因为恒心毅力不够,深钻细研劲头时冷时热,凭经验抓工作,导致素质能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从整体情况看,自己与自己比有进步,但与别人比,感到差距还不小。

另一方面基础不够牢实。对理论问题的内涵知之不全,学得不深、悟得不透,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用理论指导实践有时感到办法不多,事后感到有所缺憾。虽然大多数时候能从全局谋事,但有时想问题、提建议,办事情,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想得更周全,办得更缜密,对分管以外想得多,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有时感觉建议虽对上了路,但操作性还不太强。

(三)工作方法与党员干部要求还不够适应。

对分管工作的特点、规律和管理有所理解和把握,但系统学习、研究和探索自己感觉还很不够,运筹谋划工作上,有时凭经验、凭情绪,研究落实推动工作的招法还不多,有些热点、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的处理存在有想法、缺办法的现象。

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自己平时有所思考,但往往思考多,自觉运用指导实践少了一些。有时局限于某地某时抓管理,着眼大局统筹工作还不够,站立点还不够高。任务来得急时,计划安排、组织管理还缺乏精准性,个别时候有主次不明、轻重不清、缓急不当现象。

二、工作中应坚持的几点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岗位来说,就是坚持把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增强压力感和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工作的不断发展。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即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就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5、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工作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总之“两学一做”贵在坚持。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坚持做一名合格党员。通过"两学一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献智慧、出实力、展形

党支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四

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这是职责所在,失责就要被问责。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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