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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业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幼儿教育 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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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甘肃农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甘农大发〔2007〕14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转专业包括跨学院转专业和学院内转专业。一年级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二年级学生只限于学院内转专业。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

2、经学校确认学生有特殊困难或某种疾病,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甘肃农业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在文科、理科之间跨类者;

2、在不同招生批次之间跨层次者;

3、属于预科升本科、专升本、民族班、外校转入等特殊类别者;

4、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以上者(“1+2+1”人才培养模式除外);

5、申请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有考核不合格者;

6、申请转专业前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7、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8、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9、应作退学处理者;

10、学生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特殊要求者,如高考数学成绩低于90分申请转入工科者;

11、其他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拟转专业的学生应在每学期第13周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和提交转专业审批表(附件)、学习成绩单和符合转专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学院应在每学期第14周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专业,并由所在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送教务处初审;

3、教务处初审后应在每学期第15周将所在学院签署同意转出的转专业审批表送拟转入学院审批;

4、拟转入学院可以根据申请转入学生情况确定考核科目、方式、时间、地点,并将考核安排报教务处备案。拟转入学院应在对学生情况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每学期第16-17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面试。根据考核、面试结果,由院长在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意见(不接收应注明理由),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每学期第18周将所有转专业审批表送教务处;

5、教务处在每学期第19周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下学期开学前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后印发文件。

第五条各年级转入转出专业的学生人数控制在5%以内。

第六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七条学生转专业后的学费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所取得的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分仍然有效,其余非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取得的学分,可申请认定为公共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限选课必须补修。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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