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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民办教师工资调整的最新消息

责任书 时间: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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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师工资调整2015最新消息:昨天,全市教育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暨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推进会举行,会上发布了《关于加快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意见》(下称《意见》)。根据这个文件,我市将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在税费减免、财政奖补、教师待遇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政策。文件明确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的50%。

据市教育局的统计数据,苏州目前有各类民办园、校、院274家,在校生22.4万人,民办学校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23.3%和17.4%。

根据《意见》,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有利于在税费减免、财政奖补、教师待遇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的扶持政策。对投资兴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学校基本建设费、贷款利息、租金等一定比例的补贴。对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按上年度同类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对为教职工交纳年金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补助。此外,要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资产结构,允许学校管理者、骨干教师等以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等多种方式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意见》还明确,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参照公办学校教师职工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提高教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民办学校应依法聘用教师,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平均工资的50%。民办教育师资培训的力度也将加大,今年就要组织5大类、27期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班,培训人数将达2000多人,占民办教师总数的1/5。

对于广大民办学校教师来说,物质待遇的改善比政治待遇的还原更急切,毕竟肚子问题比职称更重要。

不久前,教育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的渠道。文件指出,民办学校教师也可以进行职称评审,和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借教育产业化东风,民办教育在大一统的公办教育中撑开一片天空,经过多年的勃兴之后,掣肘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渐次显现。在诸多焦虑之中,以民办学校教师的身份认同困难为最。“泛双轨制”下的教育,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不仅是一种身份、符号差异,更隐喻附着在身份之上的待遇、福利、权利等的巨 大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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