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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多篇】

主题班会 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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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内蒙古工商局召开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活动启动仪式新闻通报会。此次通报会由内蒙古工商局、内蒙古消协和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内蒙古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及各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协办。

会上,内蒙古工商局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分别发布了全区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度消费维权和网络专项治理成果。内蒙古消协负责人通报了度全区消费投诉情况,发布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通报会就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依法履职,加强投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提升诉求解决质量,努力提高消费者投诉案件办结率、举报查实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二是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加强对商品特别是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公示活动。三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努力营造消费维权工作良好舆论环境。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进行、同步开展。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经营者,形成全社会关注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社会共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消协组织要依法履行参与立法立规、消费教育引导和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关于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多篇】

市市场监管委印发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有序开展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印发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要求系统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3·15期间各项活动。

一是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是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是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是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是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是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是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是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是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是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是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是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是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是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是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是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市场监管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是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是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是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是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是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17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并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是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17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是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 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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