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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全文

责任书 时间: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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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换届风气监督必须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来开展。今年1月,中组部会同中央纪委机关印发《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宣示了从严从实的坚决态度,明确了换届风气监督的总体思路。以下是现代语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欢迎浏览。

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一

一是各级党委,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是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

四是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是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在党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二

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到位”。

第一,思想要认识到位。党政一把手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抓好主体责任落实。

第二,责任要明确到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把责任推向纪检监察机关。

第三,工作要落实到位。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消除监督盲区,确保重点环节、关键领域权力行使以及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运行。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等问题,严查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查参与违法建筑牟取利益和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等案件。

第四,问责要追究到位。要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构建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倒查追责制度,对发生重点腐败案件和有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五,对纪检监察工作要支持到位。要从人、财、物各方面,大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尤其要把纪检监察系统的缺岗配齐、干部配精、班子配强。在工作分工方面,要科学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关任务分工,把不该纪检监察机关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主责。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屡教不改、执意践踏法纪者,坚决做到不说情、不袒护、不包庇,为纪检监察干部排除工作阻力。

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三

目前,辖市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在此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上,市委近期出台了《严肃换届纪律“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委书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以及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相关单位“五个责任主体”的责任,确保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

市委书记夏锦文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在4月29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他强调,今年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做好换届工作,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水平、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落实《清单》要求,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纪检机关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统战部门等相关单位在党委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只要查实,决不姑息,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市委分别对五大责任主体“量身定做”了责任清单共25条。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重点履行好五项职责,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坚决杜绝“三大问题的15种表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等政策文件;每两个月听取换届及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等。

党委书记要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带头维护组织工作的原则性、严肃性,支持组织部门按原则选人用人”“亲自研究、部署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重大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督促提醒”等。

各级纪检机关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重点履行好“查办换届过程中违反纪律处分条例的问题”“会同组织部门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专项督查;查核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等职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严肃换届纪律直接责任,制定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大力宣传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举办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开展换届纪律全程纪实;组织领导干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群众举报受理体系,建立换届风气要情动态报告制度以及换届风气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班子成员、负责换届工作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换届纪律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认真梳理换届工作风险点,把纪律要求嵌入换届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做好新人大代表、新政协委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压实各人大代表团团长、政协会议讨论组组长监督换届风气责任等。

据悉,市委将实行严肃换届纪律责任追究制度,凡因落实“五个责任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换届过程中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五个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近期,全市换届纪律巡回督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五个责任主体具体内容四

今年5月起,湖北省宜昌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支持领导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五个清单”,今年5月以来,共有36名领导干部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

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该市实行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列席干部选拔任用讨论会议;未经答复的干部选拔任用事项,不提交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举报查核4项制度。制度实行4个月以来,该市市委组织部共派人列席下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讨论会议15次,对15个项目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受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信访举报25件。

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该市制定涉及基层信访、机关作风以及纠正涉企、涉农、涉教、涉医乱收费等12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明晰。同时,设定任务指标,加强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目前,共排查损害群众利益信访问题231个,立案查处57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6人;发现机关作风问题216个,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查处涉农乱收费问题2个,查处涉企乱收费问题5个,查处医疗机构违规收费问题9个,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4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

在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方面,该市设置包括修改党委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内的13项具体任务,由市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逐项落实。

在支持领导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方面,该市确定清理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落实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城区联动办案、乡镇办案协作区、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交叉巡查工作机制等21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今年5月至8月,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25件,同比上升81%,给予187人党纪政纪处分。

在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该市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工方案》,将6个方面的61项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督促抓好任务落实。该市市委常委带队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同时,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培训班,并对154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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