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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目前黑社会老大排名,衡阳黑社会老大是谁

东北地区 时间: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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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缴获尹健黑社会团伙枪支

从“江湖混混”到“一方霸主”,衡阳黑帮老大“东北佬”尹健有着怎样的“江湖人生”?本报根据衡阳市警方“10·9”专案组递交给衡阳检方的起诉意见书,独家披露尹健如何霸占“天上人间”娱乐城,发展壮大黑势力组织,并逐步依靠“天上人间”和一批枪支弹药涉嫌进行毒品交易,组织模特卖淫,偷逃1787万余元巨额税款等犯罪。

2009年10月11日,41岁的尹健被衡阳警方逮捕,为他灰色的人生画上了一个惊叹号。

衡阳警方专案组在付出艰苦的侦查努力后,于今年6月初将案件办结,并移送检察机关。

由于该案有两名衡阳警官涉案被起诉,使得该案备受各方关注。

据市检察院透露,由于案件复杂,具体公诉期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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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一份市公安局局长徐发科签署的起诉意见书上,了解到该案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强奸,介绍卖淫,赌博,非法拘禁等15项罪名,被移交检察院起诉。

市公安局局长徐发科上任后,衡阳黑帮老大“东北佬”尹健成为衡阳警方发誓要铲除的黑帮人物。

记者从警方正式披露的起诉意见书中发现,其中细节足以令人瞠目结舌。

尹健的发迹路

尹健,绰号东北佬,别名东哥,1969年10月生,常宁市人,系市天上人间饮食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健23岁左右开始混迹江湖。

1996年,尹健因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常宁公安局依法逮捕,后被常宁检察院免予起诉。

1997年,尹健开始进入衡阳市混社会,开过服装店和阿东饭店,特别是在开饭店的时候受衡阳市一些打流人员的欺负,让尹健感到要想以后在衡阳混下去,身边必须也要有一摊子小弟,后又因带小弟去原静园宾馆收保护费,小弟被警方抓获并拘留,这让尹健感到不但要有小弟,还要和政府部门搞好关系,这样手下的小弟犯了事也可以找关系摆平。

经过一番“江湖磨练”,尹健逐渐在衡阳市黑道内小有名气。

2002年,尹健参股常宁老乡袁某经营的天上人间歌舞娱乐会所(会所共投资500余万元)。经营初期,场所经营范围是以歌舞表演和正规的卡拉OK娱乐为主,而尹健也只负责一般的外围工作,到2003年下半年,所有投资的本金均已收回,尹健却乘机放出风声,说公司只值100万元。

2004年年初,天上人间公司大股东袁某因病退出,其他股东因惧怕尹健也不得不陆续退出公司。

2004年5月,尹健开始独家经营天上人间。2005年1月16日,尹健手下马某在场所内被一伙来公司砸场子的人砍伤后,尹健深感自身的实力还不够,没有足够强大的势力,不但会影响公司的生意,还让自己丢面子,于是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特别是有意拉拢田某等人,以及在黑道上很有名气的有前科劣迹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绰号大飞,2001年10月31日因涉黑被判刑)到场所内看场护院。

刘某还带领陈某、杨某等所有手下小弟全部加入了该组织,自此,以犯罪嫌疑人尹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

尹健“嗨”的时候,小弟要主动帮忙擦汗

江湖上有句行话叫:在黑社会混,不一定要让人爱你,但一定要让人怕你!

尹健在他的犯罪团伙实施梯级管理,组织内老大只有尹健一人,其余人均为其“小弟”,直接对他负责。

作为该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尹健掌控着整个天上人间的重大决策和经济命脉,明确了手下组织成员的职责分工,制定了组织规矩和纪律,承担了所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费用开支和组织成员的福利待遇,拉拢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为其充当后台保护伞,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宗某、田某、左某、陈某、杨某、王某、王某、孔某等人明知尹健团伙是一个专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组织,仍然积极参加该组织,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他们直接听命于尹健的安排和指挥,负责组织实施尹健决定的具体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陈某、杨某、凤某、马某、周某、王某、何某、罗某、尹某、周某、尹某、蒋某、段某、段某、石某、李某为该组织的一般成员。

该犯罪组织有严格的组织规矩,一要树立大哥的地位和权威,他们必须尊重“大哥”,鞍前马后服侍“大哥”,比如尹健在嗨的时候,小弟要主动帮忙擦汗;尹健抽烟时,小弟要主动点火;尹健上车时,小弟要去开车门;走路的时候,尹健必须走在第一,小弟全部跟在后面。二要绝对服从尹健的指挥,“小弟”要服从“大哥”安排,一切行动都要听从“大哥”指挥,王某及时向“大哥”汇报事情处理结果,如果不服从指挥,轻则受到处罚,重则踢出组织。比如打某饭店老板后,王某因不服还要带人去报复,尹健说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要把事情搞大了,王某就算挨了打,吃了亏也服从了尹健的命令。王某在担任公司保安部经理时,与公司门口的士司机发生口角,还砸了的士车,的士司机因此闹到公司来,尹健骂了王某,王某不服气不来公司上班,尹健以王某不听他的指挥为由将他踢出组织。

尹健作为“大哥”要保护“小弟”的安全,不管是在事前还是事后,只要“小弟”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大哥”,尹健都会出面帮助“小弟”摆平。2006年,王某在某饭店打伤人一事,尹健获知后,便亲自出面到医院赔了受害人2000元医药费,再找关系花钱了断此事。2007年,刘某因周某从其手中借手枪并致王某重伤一案外逃,事后,他向尹健汇报,尹健花费10万余元出面打点,使得刘某得到从轻处理。

住宾馆,为每个小弟安排一名小姐

为了让手下田某发财,尹健安排田某带人到福建铁路甫田段负责安全保卫,参与利润分红,为了安置“小弟”,尹健将他们以“消防员”的名义挂在公司,每月每人发放工资1500元。

同时,尹健还经常带小弟到广东、深圳等地去玩耍,住的是五星级宾馆,进的是最高档次的娱乐场所,回宾馆后还为每个小弟安排一名小姐,每次的开销达几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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