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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二、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6个月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2、1—4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
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其它因公死亡:
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赔偿咨询专区
一、刘女士不幸遭遇工伤,经工伤鉴定为八级,不知能获得多少补偿?
【回复】:根据杭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八级职员可以获得11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待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7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及7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经工伤鉴定为十级,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获得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不知用人单位需要赔偿我多少?
【回复】:根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补偿工伤十级职员2个月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省月平工资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如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赔偿,工伤职员可以投诉。
三、单位一职员不幸遭遇工伤,经鉴定为工伤二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这种情形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可以申请生活护理费吗?能申请多少?
【回复】:杭州工伤二级职员可以获得2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赔偿,同时还可以每月获得本人工资的85%的伤残津贴。如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还可以获得50%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