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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放寒假时间安排 假期严禁举办收费补习班

东北地区 时间: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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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双鸭山12月26日讯(记者安丽)为加强假期我市中小学校管理,确保广大中小学师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市教育局就做好我市中小学2017年寒假有关工作下发通知。

通知中要求,2017年寒假时间自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2天。各县(区)、各直属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假期起止时间作不超过一周左右的调整,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要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认真检查和指导教师备课等相关情况,确保上好新学期第一堂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寒假管理,积极组织学校师生开展冰雪运动和其他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浇筑冰场的学校要在假期期间对学生免费开放。要制定具体的寒假工作方案,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丰富学生假期活动内容。引导教师充分利用假期调整身心,提高素养。

通知要求,要加大治理违规补课办班工作力度。严格禁止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省、市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管理,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开办、推荐课外辅导班、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规定的校历,不得延期或提前。各直属学校学生假期返校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不得超过三次),并于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各中小学要为学生安排形式多样的德育作业,并认真做好指导和验收。

强化责任分工和专项检查。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各县(区)教育局长与所属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教师要层层签订“禁止收费办班补课”责任状,并要求各学校班主任将本班任课教师签定“禁止收费办班补课”责任状情况传达到学生,并向全体学生公布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165512)。

各县(区)教育局长负责本地区学校的管理,各中小学校长负责本校教师的管理,要采取广泛宣传、正面教育、监督检查、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防止和杜绝本县区、本单位教师违规收费办班补课;组建专项检查组,坚持巡查抽查制,并设立举报电话,坚决做到每报必查,查实必究。市(县、区)教育局要组成暗访组,进行巡查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校长、教师,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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